首页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理论研讨 丨 以案说法 丨 媒体播报 丨 检察风采 丨 公开听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逐年激增,已然成为了群众日常短途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同时,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现象在生活中常常上演,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2026年3月,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对各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现状开展监督检查。经走访发现,部分小区居民从高层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或楼道出口等公共区域,极易引发火灾,堵塞安全通道,严重影响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秩序;部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存在未明码标价、违规标价、价费不分离等问题,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问题,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清理小区飞线充电32处、楼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46辆,在小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提升居民安全意识;联合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召开警示约谈会,压实多方监管责任。同时,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5次,覆盖排查4家充电桩运营单位和22个小区,对违规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充电桩运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运营单位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规范计费系统,实现明码标价、价费分离,确保充电收费规范透明。
下一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辖区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以检察履职筑牢城市安全防线,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