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的“秒杀”让人眼花缭乱,购物车中的“预售”充满诱惑,电商平台的“赠品”更是暗藏玄机。如今,电商购物已成为大众消费的主流方式,但各种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作为消费者,既要享受购物优惠,更要手握法律“盾牌”。检察官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一份“消费锦囊”,助你们放心消费、智慧维权。
1、预售时付了定金,但错过了付尾款的时间,定金还能退吗?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检察官提醒
一旦消费者交完定金后悔了,这笔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卖家收到定金后反悔,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2、赠品有了质量问题,商家就能免责吗?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检察官提醒
赠品本质上是商家商品与服务的一部分,是商业促销的组成部分,代表了经营者的信誉与服务质量,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商家提供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3、所有商品都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吗?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检察官提醒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网购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是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对于定作、鲜活易腐的、报刊、数字化商品等并不适用。同时,商品“完好”,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也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前提。
4、维权关键:证据务必留存好
消费纠纷发生后,有效证据是维权成功的核心,消费者需提前做好证据固定:
商品宣传页面截图:含商品图片、文字描述、功能介绍、价格、折扣、售后政策等,需带时间戳。
商品的交易凭证:定金/订金、尾款的支付凭证和电子发票,清晰显示交易时间、金额、商家信息。
商品物流信息:物流跟踪记录、快递单号及签收凭证,若签收时发现商品问题,可留存证据拒签,联系商家处理。
商品实物照片或视频:拍摄商品的外观、瑕疵、质量问题等,尤其是与宣传不符的细节对比,保留原始包装、标签、序列号等信息。
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包括通话记录、文字、语音聊天,记录与商家关于商品咨询、问题反馈、解决方案协商等内容,注意保留完整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