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辖区内部分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存在“仅限男性”“男性优先”等性别歧视性内容,经核查,这些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上述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就业歧视问题,损害了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履职,要求网络招聘服务平台立即删除所有涉歧视招聘信息,同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及招聘平台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删除13条涉歧视招聘信息。此外,组织开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公平就业意识,并鼓励女性就业者通过政府网站、12345热线、投诉窗口等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