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辖区内共有传统村落9个,其中中国传统村落3个。传统村落是中华农耕文明的“活态博物馆”,承载着方言、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存,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统村落是对文脉的传承。
今年6月,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对辖区内传统村落保护开展专项监督,经走访发现,辖区部分传统村落内传统建筑未设置保护标志,传统建筑失去“身份”保障,加剧破坏风险;传统建筑内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以木质结构为主的传统村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传统村落保护刻不容缓,7月,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对辖区传统村落内的传统建筑进行全面普查,为12处传统建筑新增保护标识牌,累计完成56处传统建筑的挂牌保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传统建筑保护状况。同时,为传统建筑新配备20余个消防灭火器,明确设置点位与管理责任人,同步组织开展消防操作培训,筑牢传统建筑保护防线。
下一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传统村落的保护合力,让承载乡愁记忆的传统村落在新时代绽放持久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