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也许你听说过偷钱、偷黄金
但这次的“小偷”不走寻常路
专偷女士内裤
真让人三观震碎!
案情回顾
2025年9月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高某某为寻求精神刺激,趁夜深人静之机,窜至被害人家中,窃得女式内裤2条。
2025年9月24日,公安机关根据天网监控确定犯罪嫌疑人,在高某某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涉案女式内裤2条。同日,高某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高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高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高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检察官说法
那么问题来了:“偷两条内裤”也够罪判刑?
很多群众存在误区:“偷的东西不值钱,就不构成犯罪。”这一认识是错误的。
大家都知道,根据江西省关于盗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盗窃财物价值1500元以上的就会构成盗窃罪。但很多人不知道,盗窃罪有几种特殊情形,不论金额大小均构成犯罪,其中就包括了入户盗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本案中,高某某进入被害人住所实施盗窃,属于典型的入户盗窃,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哪怕只偷了两条内裤,也照样够罪判刑。
检察官提醒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违法犯罪的事情坚决不能干。
更不要因为一时的畸形欲望,给自己的人生蒙上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