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媒体播报    检察风采  丨  公开听证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以案释法践初心】开设赌场,难逃法网
时间:2025-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12日左右,揭某某(另案处理)欲开设赌场,便联系汤某(另案处理)寻找场地并负责赌场相关事宜,于是汤某安排黄某寻找赌博场地及望风、接送赌客等事宜。后黄某找到资溪县某村水库边平房作为赌场。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6月20日,揭某某组织三四十名赌客到该场地以“滚筒子”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期间,黄某为赌场望风,并安排了黄某某、胡某某为赌场接送赌客。黄某从中获利4000元左右。

2024年6月20日,资溪县公安局对现场进行抓捕,黄某等人被抓捕归案。案发后其家属在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在揭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时提供帮助,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向资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开设赌场的行为妨害正常社会经济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极易诱发其他犯罪。守法、合规经营才是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广大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沉溺不劳而获的美梦,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发家致富。


 
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赣公网安备36102802362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