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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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职权职责、联系电话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SRC-822311103  【字号: | |

(一)第一检察部      联系电话:0794-5795958

1、负责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研究审查批捕和侦查监督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办法;其他侦查监督业务。

2、负责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依法实行监督;研究起诉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办法;其他公诉业务。

3、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承担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等诉讼监督工作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其他未检业务。

4、负责警务保障: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参与搜查;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保护出席法庭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协助维护检察机关办公场所及信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其他有关事项。

(二)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794-5795958

1、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受理、审查、管理控告材料,接受报案和犯罪嫌疑人自首;承办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司法救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他控告申诉业务。

2、负责对刑罚执行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对强制医疗案件进行执行监督;其他刑事执行业务。

3、负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纠正违法裁判;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者违法行政的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对公益诉讼案件作出立案、终结审查、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派员出庭、撤回起诉、提出抗诉等决定;其他民行业务。

(三)第三检察部      联系电话:0794-5795958

1、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负责业务统计、分析;其他案管业务。

2、负责研究有关检察工作全局性的方针、政策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考察了解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总结推广检察工作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本院相关规章制度、总结等综合性业务文件的起草或审核工作;办理检察委员会会务;负责检察官协会工作;其他法律政策和检委会工作。

3、负责信息网络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技术保障工作;采用技术手段协助检察官收集、提取、固定证据,配合检察官办案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公开示证、公开听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其他技术支持和保障。

(四)政治部      联系电话:0794-5795958

1、负责思想政治、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政务运行管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并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检察官文联等群众性组织工作。

2、负责综治、普法、信息宣传、两代表一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应急值班、计划财务装备、机关后勤及其他保障性工作。

3、其他综合行政工作。

(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4-5795958

 

1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2、负责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和院务会的会务和记录工作;

3、负责文件起草、审核;

4、处理检察信息、机要文电,编发情况反映、简报和检务督查,管理秘书事务;

5、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

6、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7、负责检察统计、档案管理、对外接待、机要保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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