妯娌本是一家人,本应该和睦相处
而国香(化名)和秀梅(化名)却因小事互不相让
甚至大打出手,造成秀梅轻伤二级
近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就国香故意伤害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
案情回顾
国香今年62岁,与秀梅本是妯娌关系,又是邻居,去年6月份却因为一根晾衣服的竹竿大打出手。起因是秀梅丢了一根晾衣竿,疑心病较重的她怀疑是国香偷了,于是对国香进行谩骂,本就与她不和的国香哪能忍得下这口气,于是便与秀梅发生争执继而引发打架,撕扯中国香将秀梅推倒,并用拳头击打了秀梅的嘴部,导致秀梅下颌三颗切牙脱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公开听证
为了帮助这对妯娌修复关系,有效化解邻里矛盾,增强办案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为了更好的体现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情怀和检察担当,真正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在3月21日举行对犯罪嫌疑人国香作不起诉的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拟不起诉理由进行阐述。
听证人员通过向检察官提问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情况。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并达成刑事和解,符合拟不起诉条件。同时双方关系特殊,检察机关的决定能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积怨,同意检察机关作出拟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