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由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在资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联合县纪委县监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各乡(镇、场)、集中整治职能部门等共计80余人观摩庭审。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证据,举证质证逻辑严密、环环相扣,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清晰地呈现在法庭上。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对案件事实、定性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并紧密结合案件事实开展法庭宣传教育,深入阐述相关犯罪的危害性。被告人深刻认罪悔罪,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庭审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此次以观摩方式亲历庭审现场,既加强了业务学习同时对相关犯罪的危害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更加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今后一定时刻牢记恪守法律底线,规范自身行为,坚决不做“案中人”。
下一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为契机,持续用好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