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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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10日在资溪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广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切实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紧扣中心工作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一)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服务大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组织干警参加抗疫志愿活动225人次,捐赠8329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协作配合,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的通知》,依法从严惩治涉疫案件。如洪某妨害公务案,在案发次日便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在报捕后三日内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17次召开党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持续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查清涉案财产,依法提出财产刑具体量刑建议,加大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2人,分别为潘某某涉恶团伙成员潘非法采矿、故意毁坏财物案及黄开设赌场案,其中纠正漏诉1人(黄。该2在审查起诉前均由检察人员提前介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1个月内诉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并通过开展认罪认罚教育工作,促使潘积极退赃10600元,黄积极退赃800元,主动缴罚金。

(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2人,批准逮捕11人。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惩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115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有效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4个,恢复植被绿地面积7.787亩,挽回矿资源损失10万余元,督促行政机关收缴行政罚款0.3万元。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为因案致贫的1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2万元;继续做好驻村帮扶和一对一城镇贫困帮扶工作,我院挂点的5户贫困户均已脱贫。

二、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努力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464人,批准逮捕3749人,不批准逮捕71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5121人,上年结转未结案件11人,共76122人,起诉6596人,相对不起诉613人,附条件不起诉29人,移送市院11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2人,未结案件11,案件审结率为99.18%

(二)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接待并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8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其中救助未成年人22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受理控告、申诉案13件,除匿名举报1件无法回复外,其他12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信访人、3个月内结果性答复信访人。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主动召开公开听证4次,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建议,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三)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性侵害刑事案件22审查后批准逮捕2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1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监护帮教条件的涉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8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9人。继续开展“守护明天——法治乡村行”活动,联合县教科体局对法治副校长进行调整,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为中小学生扣紧注重自身安全的第一粒扣子,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12

(四)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升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促进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量刑建议精准化,同时院党组明确工作任务,每月考核认罪认罚适用比率,考核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对未采取适用认罪认罚的要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加强检法沟通协调,维护量刑建议权威性。认罪认罚案件适用110人,适用率93.22%,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法院采纳率100%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严格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受理立案监督线索4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受理其他机关移送侦查活动监督线索1件,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3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创新执法办案活动司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派驻法制大队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意见》,提升侦查监督实效。

(二)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件。经审查,向市院提请抗诉2件,市院均抗诉,其中1件法院已改判,另1件还在审理中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法院已改判;向县法院提出执行监督、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份,均已采纳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终结审查。针对谢某某反映资溪县某物流有限公司与景德镇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涉嫌虚假诉讼,依法受理该案后,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同时以民促刑积极引导、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终成功认定该案为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积极协助法院破解“执行难”,对某建材公司提出县法院违法拍卖其公司资产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县法院沟通联系,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

(三)认真做实行政诉讼监督。树立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履职为主的监督理念,积极拓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途径,根据省院部署的全省检察机开展食品药品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加强与县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联系,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向县法院提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法院已采纳

(四)规范高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件,立案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份,其中涉及消防安全隐患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等外公益诉讼案件5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均已履行发出公告的诉前程序,其中2件公告期满,已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与县监委的沟通协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五)持续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积极调查控告、举报、申诉案件,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向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严防脱管漏管现象,针对罪犯黄某某判决生效日和交付执行日有近6个月属于执行空白期的问题,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依法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共向广昌县、资溪县及南城县公安局发出《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13份。积极做好日常监督财产刑执行工作,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县法院收到后立即进行整改,将该案移送执行局进行立案执行,并及时回复我院。办理监外执行纠正违法案10件,针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管、漏管情况,向有关派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各派出所均及时回复并进行整改。

四、持续坚持自我加压,奋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支部会议等75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班子及干警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以检务督察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对干警日常监督实效。开展司法办案督察4次,对已办结的249件案件完成案件质量评查。对干警遵章守纪、会风会纪等情况共开展日常督察12次。开展追责惩戒工作,对举报违反检察职责的线索按照工作程序做好受理、初核工作,对在看守所驻所期间看守所发生违反监管规定的事件未尽到监督职责的2名干警进行执法督察提醒谈话各1次。

(三)着力推动队伍建设。认真扎实开展“五察五治”专项行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及“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印发《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和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带头层层压实责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办法,如实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16件,强化对检察人员规范用权的监督。在县委的大力关怀下,配齐配强了班子。被评为“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被认定为档案室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单位,1名干警获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检察良好形象

(一)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通报领导干部办案数量、案件类型等情况。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5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公开法律文书64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0次,安排律师阅卷10次,网上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1次。

(二)强化法律宣传工作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检察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检察动态信息57,检察宣传文章被国家媒体采用7、省级媒体采用12篇。组建民法典宣传培训团队,先后到乡镇、社区及企业等单位宣传民法典8次。制作公益诉讼宣传手册,联合多部门在“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节日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为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微信宣传及入户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拓宽了因案致贫的司法救助案件来源。

(三)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动力,共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检察活动80人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兰念瑛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3人观摩检察人员重温宪法宣誓仪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取得良好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司法为民的措施还不够丰富;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能力仍需加强。这些问题既是不足,也是今后工作的发力点,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深化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建设秀美和谐智慧幸福的纯净资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强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更加自觉地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把握新发展格局要求,紧扣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落实好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以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危害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持续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加强对农民工、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持续增强法律监督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提升法律监督品质。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确定刑量刑建议,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督促履职为重点,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强化检察人才培养、管理和使用,促进检察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化内部监督。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前进方向,在县委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勇于担当、奋力作为,为服务保障资溪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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