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7月10日在资溪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周广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70华诞的大庆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更新司法理念,忠实履行职责,强化自我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2019年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全省检察系统第8、全市检察系统第1,被评为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先进政法单位,在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综合考评中荣获第2名,继续保持并荣获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
一、聚焦中心工作大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主动加强风险防范社会宣传,严格管控信息对外公开发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批捕6人,起诉23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犯罪嫌疑人及相关当事人交纳补植复绿费用126700元,修复林地59.997亩。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派出3名正式干警扎实开展挂点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对2019年度达到脱贫标准的3户贫困户进行脱贫。目前,县检察院帮扶的5户贫困户均已脱贫(其中2户贫困户已于2017年脱贫)。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组织全院干警参与抗疫志愿服务活动225人次,为疫情防控捐款8329元。深入企业开展“两宣一帮”活动,助力打好“复工复产战”。及时成立临时办案小组,建立涉疫情办案“绿色通道”,对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把证据确实、充分问题切实解决在侦查阶段。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的通告》,针对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如洪某某妨害公务案,在案发次日便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于三日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对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立以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为主任检察官的专班办理,已办理潘某某等人涉恶团伙案件和袁某某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等案件。把“破网打伞”作为检察监督的重点,将摸排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情况写入审查报告。2019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恶势力团伙案件2件9人,受理“保护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均已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在办理潘某某涉恶团伙案件时,向公安机关发出 “打财断血”检察建议1份,向高阜镇政府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
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13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案件60件87人。2019年5月,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时,了解到李某某租赁了村民1300余亩土地用于种植,因当时处于春耕时节,为不影响生产,考虑其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坦白情节,且系偶犯、初犯,捕猎的野生蛙均已放生,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大,对其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该案起到了教育一个,宣传一片的法律宣传效果。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2019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2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9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2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书面答复信访人9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性答复,并做好信访人释法说理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为进一步做好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资溪县人民检察院资溪县司法局建立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联动机制方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3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督促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制定《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宣传“检察普法乡村行”活动方案》。院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等13名检察人员受聘担任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24次,受众学生1600余人次。
三、主动适应转型发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履职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批准逮捕50人,提起公诉114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件,经审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4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3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被公安机关采纳。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对11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6人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迅速成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司法局报请特赦的2名罪犯案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1名罪犯提出了同意予以特赦的检察意见,并及时督促县司法局依法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裁定。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针对监管漏洞,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4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均被采纳。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件。坚持精准监督,发挥典型性案件引领价值,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经法院再审后依法予以改判。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联系,协助破解“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树立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履职为主的监督理念,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件。积极拓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途径,加强与县法院、行政机关的联系,开展行政非诉案件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经审查后,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均已采纳。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件。积极参与全省“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活动,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通过办案关停、整顿企业4家,保护饮用水源地8处。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卫健委、住建局对县医院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有力遏制医疗废物污染蔓延。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四、建设新时代检察队伍,奋力推动工作质效提升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印发《中共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问题“未巡先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党组会8次对“未巡先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对照省院党组巡视组巡视市院党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整改。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在鹤城镇城关社区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岗,免费为社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列出了领导班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怕慢假庸散”作风突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整改部门、责任整改人及整改时限,全院干警也列出作风突出问题清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背书。为切实改进干警工作作风,成立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司法办案督察4次,对干警遵章守纪、检风检纪、会风会纪等日常检务督察共19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既“挂帅”、也“出征”,4名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81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件。以专业化为方向,以“捕诉一体”为重点,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精简至5个,检察管理和办案效能进一步优化,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五、主动接受内外监督,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指示,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落实严管就是厚爱,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三个规定”。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及时将《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资溪县司法局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安排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备案审查,并将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同时向县人大备案。全年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各类检察活动36人次,落实代表意见建议20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54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条、公开法律文书79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9人次,受理律师网上预约辩护与代理业务4次。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观摩庭审、新闻发布会等检察活动23人次,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每一个进步,都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监督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检察院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一是思维还不够创新,在谋划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上还要研深研透。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深度还不够。三是检察队伍素养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检察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予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紧紧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用心用力抓业务,从严从实带队伍,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努力为建设秀美和谐智慧幸福的“纯净资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走政治强检之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
二是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扎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审慎处理涉民企案件,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源头治理上再发力,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持续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足办案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继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认真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规定,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严惩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推动源头治理。
四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完善检察监督方式。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向偏远乡村学校延伸,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发现和审查机制,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开展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积极拓展“等”外领域,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今年上半年办理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等外”公益诉讼案件5件,在此基础上,今年下半年要更加着力推动“等外”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
五是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把“好人主义之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在今年上半年对外公开发布的检察信息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刊登4次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扩大检察工作的宣传效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为“纯净资溪”发展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