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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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34在资溪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幸福资溪提供了较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一年来,我院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团省委等14个部门联合授予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首次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进步单位,连续第三年被评为全县县直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助力平安资溪建设

    突出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主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大力支持县政府开展占用林地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破坏县域经济和企业发展的犯罪,积极介入重点工程建设,跟进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5件。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包村为民活动,认真做好了挂点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

突出重点打击刑事犯罪,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做到快捕快诉。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359人,审查后批准逮捕264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280人,审查后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1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4668人。对过失犯、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轻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8人。

源头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落实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防范办案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矛盾的发生。继续做好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举报电话、门户网站、网上举报平台、检察长接待日、下访接访等工作,建成县检察院举报中心,畅通了信访渠道。组织干警深入乡镇开展举报宣传、法制宣传8次,共受理群众举报15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58人次,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5件。一年来,没有发生涉检越级上访的情况。

二、保持力度,专群结合,助力清廉资溪建设

保持力度查办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围绕涉农资金管理与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深挖线索,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良好态势。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6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4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2人)。全部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3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3人、渎职侵权案件12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专群结合推进预防工作。积极搭建大预防机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发动群众参与,促进预防工作社会化。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全县重大工程建设的前置程序、将职务犯罪预防列入全县综治考评内容和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合力得到不断加强。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水利、林业、移民等领域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或系统预防,举办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讲座15场次。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规范执法保障办案安全。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要求,全面落实看审分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强化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和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司法警察、检察技术的办案安全保障作用,加强干警办案安全教育,杜绝了办案事故的发生。

三、更新理念,强化监督,助力法治资溪建设

更新理念抓好新增监督业务。主动适应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重点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诉讼特殊程序的监督、民事诉讼活动违法、审判人员违法调查等新增业务工作。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2件,开展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1次。

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对普通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追捕2人、追诉1人。对2013年抗诉的一件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通过网上追逃,从贵州遵义抓捕归案,抗诉程序得以重新启动。上年提请抗诉的1件民事案件获得改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连续第九年持续开展“4.16”尊重和保障在押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认真做好看守所安全防范检察,监管场所实现了连续26年安全无事故。

四、专项打击,加强保护,助力纯净资溪建设

生态是资溪最宝贵的财富,在检察工作中,我院针对县情实际,结合实施培育“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保障资溪生态立县战略”的资溪检察优秀品牌,把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一道列为打击重点,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保护好资溪的绿水青山。共批捕该类案件犯罪嫌疑人820人,起诉415人,立案侦查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12人。

、加强学习,固本强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首次“道德讲堂”活动,培育和弘扬身边先进典型。一年来,我院集体和个人先后28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深化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人才招录工作,坚持“以法律专业为主、以其他专业为辅”的思路,招录、调入干警3人。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派出干警47人次参加了上级专项业务技能培训。注重文化育检,大力开展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与县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青年干警联谊活动和文体活动,增强了干警归属感。

深化执法规范建设。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组织各类案件评查17次,共评查各类案件145件。建成涉案财物管理室,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使用,实现网上办案、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完成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检察工作基础。

六、服从领导,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要决策,严格执行重大部署和重要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做到打击违法犯罪不影响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不影响经济建设,开展诉讼监督不影响司法权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1年以来检察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广泛开展了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活动,邀请代表参加了“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检纪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74件(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切实关注公众的反映和呼声,开通了新浪、腾讯官方微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加强检务督查,认真做好市检察院巡查“回头看”整改工作,完善车辆、人员、值班、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一年来,全院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发展不平稳,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群众满意度测评不稳定,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队伍结构不合理,检察队伍难招难留、断档断层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措施切实解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幸福资溪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树牢服务大局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围绕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办案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查办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资溪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规范化办案,更加注重保障人权,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围绕纯净资溪生态文明建设,树好“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服务资溪生态立县战略”的工作品牌,进一步探索生态公益诉讼做法,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资溪绿色发展。

 (四)着力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侦查监督,继续规范和完善对公安派出所活动常态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促进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促进文明规范监管。

(五)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工作,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幕已经拉开,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生态富裕和谐的幸福资溪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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