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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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
时间:2023-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1、依法向资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2、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3、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4、依照法律法规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5、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7、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单独设置。

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7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970.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123.96万元,增长 14.64%;本年收入合计970.35万元,较2021年增加309.63万元,增长46.86%,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收入123.43万元,2021年度有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85.67万元未列入本年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46.92万元,占87.2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3.43万元,占12.7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970.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70.35万元,较2021年增加123.96万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01.6万元、抚恤金及退休人员奖励金22.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85.6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转和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09.88万元,占83.46%;项目支出160.47万元,占16.54%;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1.86万元,决算数为84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1%。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2.36万元,决算数为 80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5万元,决算数为3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有部分项目标准未定,人员变动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7.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4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54.6万元,较2021年减少12.0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有部分工资福利支出是用其他收入安排支出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88.62万元,较2021年增加51.55万元,增长3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而2021年是用项目资金资金安排支出的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23 万元,较2021年增加25.4万元,增长42.4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了抚恤金及奖励金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采购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13.32万元,决算数为13.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1.91万元,下降47.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计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计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2.08万元,决算数为2.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4批,累计接待25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部门内办案工作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1.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购车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未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1.24万元,决算数为11.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1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62万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4万元,增长140.2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日常开支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而2021年是用项目经费安排支出的。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年度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9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768.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省聘书记员工资

主管部门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9.2

79.2

51.4241

10

64.93

5

其中:财政拨款

79.2

79.2

51.4241

-

64.93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2022年省聘书记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

保障书记员工资,其中有5人离职,年底在职人数6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执行率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

保障省聘书记员工资及社会保障金额

<=11人

6人

20

20


质量

聘用书记员本科人数

>=3人

3人

5

5


时效

人员聘用及时性

=100%

100

5

5


成本

人均工资收入

=7.2万元

7.2万元

3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保待遇保障金额足额缴纳

<=11人

6人

10

10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协助办案

=100%

100

10

10


满意度

满意度

提升本院的人民满意度

>=96%

97

10

10



总分

100

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检察院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开支。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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