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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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资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资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处室5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编制人数小计30,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小计42,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8,包括行政在职人数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数小计13;遗属1人

第二部分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83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65万元;其他收入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83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1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5.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3.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3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33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奖励金由其他资金安排。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1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65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5.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3.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资本性支出 1 万元;项目支出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71.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0.16万元,减少29.57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 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省聘书记员工资项目情况说明

1.省聘书记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2022年度省聘书记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福利支出

2)立项依据;赣政法2018年11号

3)实施主体: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每月20日之前发放在职省聘书记员工资;年底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发放书记员剩余绩效工资。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9.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省聘书记员2022年工资支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人员聘用数(人)

<=11人

质量

聘用人员资格达标率(%)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辅助办案

>=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增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结余结转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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