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检察院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检察院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资产负债简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对于县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为部门本级。
本部门2017年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31人,工勤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4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35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387.65 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长15.3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绩效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3.81万元,较上年增长17.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绩效工资,支付办案区改造资金等;年末结转和结余396.2万元,较上年增长12.24 %,主要原因是:正常支出在年底未及时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54.11万元,占 70.53 %;项目支出189.7万元,占29.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3.81万元,决算数为64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基本支出454.11万元,专项支出189.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40.45万元,较上年增长14.67 %,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8.95万元,较上年增长1687.73%,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支出全在专项里开支,2017年放在本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71万元,较上年下降18.21%,主要原因是:没有退休人员工资及抚恤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3万元,决算数为25.43万元,完成预算的58.7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7.75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万元,决算数为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 43.4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了33.95%。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8万元,决算数为14.44万元,完成预算80.22%;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3 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关要求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做出绩效评价结果,并对预算部门绩效产生的问题进行整改,促进完善项目资金的管理。二是根据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要求,完成了年度重点评价项目的结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积极参加对预算部门和绩效评价的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第三部分 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