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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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服务保障民生 让行政执法不再任性
时间:2018-08-28  作者:  新闻来源:抚州市全媒体中心  【字号: | |

     我们楼下餐馆的油烟直往上排,阵阵油烟熏得人直咳嗽,家里窗户常年都不敢开,我们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但至今都没有解决,我们该怎么办?我上次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我明明看到对方闯红灯撞上我,怎么到了最后变成我还有责任了呢?我觉得这里面存在问题,我该怎么办?……

  发现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都可以找检察机关进行监督!近年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了重点监督范围,强化对履行监管职能的行政执法机关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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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护群众食药安全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宗旨。检察工作的宪法属性、主题要求、工作宗旨都决定了检察机关的每一项工作都与民生息息相关。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职,用实际行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呼声。资溪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资溪县一家经营中餐、火锅的餐饮店在火锅底料中加入了罂粟壳。罂粟壳是国家明确列明的非食用物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能侵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资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并未依法对该案作出相应处理。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迅速出击,调查取证,向资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该餐饮店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一案依法进行处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资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到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目前,餐饮店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尚未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已没收餐饮店用于违法经营的设备和原料;对餐饮店负责人处以罚款。

   通过办理该食品案件,资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深入各村镇、社区,联合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着重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对于问题食品药品事件,坚决不能容忍、放纵。检察机关承担着公益诉讼的职能,本着“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后续,资溪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发力,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做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督工作,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共同维护资溪当地的食品药品安全,让问题食品药品无处遁形,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安心。

 

呵护资溪青山绿水 

   资溪是全国生态示范区,有着“纯净资溪”的美称,为贯彻资溪“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绿色发展”战略,助推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抚州样板”,近年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频频“亮剑”,立足检察职能,推动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焚烧电子垃圾“黑工厂”、非法采砂等问题。

   2015年下半年,资溪县群众反映高阜镇、乌石镇的深山里有“黑加工厂”焚烧废旧电子垃圾,冒出滚滚浓烟,气味刺鼻难闻,污染了当地的空气和水体。依法调查后,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了监督程序,向该县环保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建议对两家“黑工厂”进行行政执法检查;针对“黑工厂”对环境、生态的破坏,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实施相应的清污措施;对“黑工厂”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对焚烧废旧电子垃圾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顿活动。

   该县环保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派人到高阜镇、乌石镇开展现场调查,依法查处、取缔了这两家“黑工厂”。为防止“黑工厂”死灰复燃,该县环保局还要求供电部门切断了这两家“黑工厂”的生产用电,并对厂房和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及时采取清污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

   这起督促县环保局依法履职取缔非法焚烧电子垃圾的“黑加工厂”案件于2016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并在2017年获评全市“生态检察十大优秀案件”。去年移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资溪县高阜镇时某、黄某某非法焚烧电子垃圾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是201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江西省首例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各方关注。

   2017年7月,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非法采砂的案件。经查,资溪县高阜村村民葛某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高阜镇原高阜良种场及附近的泸溪河内采砂,并对外销售。葛某非法采砂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河堤、河道及当地的生态环境。县水利局曾2次对葛某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下达过行政处罚,但是葛某拒不执行,并继续非法采砂。

   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后,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发出了2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国土局、水利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葛某非法采砂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葛某非法采砂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责令其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资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利局、国土局、高阜镇人民政府、高阜镇派出所对葛某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联合执法。在联合执法的重拳出击下,目前,采砂设备已被拆除运走,河堤、河道已基本恢复生态原状。

   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犯罪,加强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合力,2018年1月3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国土局成立了生态检察室,生态检察室的工作职责与机制是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督促行政机关查办各类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案件并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引导办案,加强对查办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案件情况;参与调研生态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切实做好“两法衔接”,为守护资溪的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维护百姓公共安全 

   在探索实践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过程中,资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减少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发生,监督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达到了预防职务犯罪、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2017年9月,一家无证经营的液化石油气充气站(俗称煤气站)建在资溪加油站附近的居民小区旁,这家无资质的煤气站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建设局多次责令整改并下达了处罚决定,但煤气站拒不整改,依然经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了解这一情况后,经过调查,向资溪县建设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责令该煤气站停业整顿,择新址搬迁。为了在其搬迁建设期间不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县建设局统一收取居民气瓶,统一送到正规气站灌气,再统一分发到居民家中,保障了城镇居民用气,中间产生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今年5月份,新建气站建好正式对外部营业,气站证照齐全,全部符合安全标准,县城居民都用上正规气站的气。

   多年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忠实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庄严的民生承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保障和服务民生,推动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民获得感日益增强。保障和服务民生,保护生态,利在千秋,检察机关任重道远。面对“美好生活”这张民生考卷,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正全力以赴,奋力书写着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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