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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新时代检察文化实践理性
时间:2022-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化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具有多元复杂性。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文化”宏观上泛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微观上系指社会个体“运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进入新时代,检察文化作为法律职业群体文化,一方面上承社会文化,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等广义文化特征;另一方面下接个体文化,将检察人员个人的文化认知、文化实践、文化产品予以整合,形成系统性、类型性、群体性文化体系。就实践理性而言,新时代检察文化在三个方面表现比较突出:

  正义守护与能动履职相结合。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法律保护。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不仅体现司法能动主义,同样是检察权内蕴的法律监督特质的内在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检察队伍是关键。检察人员唯有以依法能动履职为前提、为民履职为宗旨,才能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相贯通。“坚持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人员只有砥砺自我革命的昂扬锐气,统筹“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方法论和“双赢多赢共赢”的价值论,常怀远虑、居安思危,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才能做到心明眼亮、定力十足,通过自我革命淬炼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过硬品质,才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慎终追远与脚踏实地相统一。人民检察九十余载风雨历程,矢志不渝检心向党、大局为重。工农检察在红都瑞金诞生之初,即坚持政治统领,“工农检察委员必须是党和苏维埃最好的干部”。陕甘宁边区红色检察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和奋斗特性持续巩固。历史深刻表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是人民检察制度与生俱来、绵延赓续的红色基因,是人民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最根本保证。当前,检察机关讲政治,关键在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植情系人民的信仰根基;检察机关讲业务,要义在于深化法律监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只有把握历史与现实、继承与发展的统一,才能在不忘本来基础上守正创新、开启未来,更好地肩负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作者单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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