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果您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资溪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线索经核实被采用的,将获得200-500元不等奖励:
1、食品安全领域
(一)私自屠宰、脱药期内屠宰牛羊等畜禽,牛羊肉等未经检验检疫、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非法添加瘦肉精等添加剂的;销售的瓜果蔬菜农药残留、腐烂的;养殖、屠宰食品加工等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健康证已过期的,农产品类食品储存条件不达标的。
(二)销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等,或食品储存条件不达标的;销售的保健食品含有诱导性内容、虚假宣传的,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杂摆放售卖的。
(三)网络直播、团购销售食品与宣传不符、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外卖平台商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实体店铺卫生条件脏乱差,存在食品质量问题的。
(四)学校、养老机构、用人企业、餐饮店等食品留样不规范、餐具消毒不到位,食材变质、非法添加添加剂的,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已过期的。
2、药品安全领域
(一)药品经营者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或者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
(二)医疗机构门诊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医师超权限开具处方药的,过度医疗、非法行医、违规医美的,医疗单位危废处置不当的。
二、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8日—2025年10月31日
三、线索举报方式
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上述线索,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及时向资溪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反映、举报:
举报电话:0794-5795926或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举报地址:资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信件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邮政编码:335300。
四、注意事项
为确保线索的有效性,建议举报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时间、地点、过程等信息,可采取匿名或者实名的方式;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对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扰乱营商环境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