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现将资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三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2年第三季度,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8件。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不折不扣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筑牢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