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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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高薪务工”?资溪一男子信以为真偷越国境被捕!
时间:2022-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犯罪嫌疑人小李听朋友说缅甸钱好挣,有轻轻松松月入几万的“高薪好工作”。小李对此十分心动,于是在没有任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从云南省孟连县非法出境,到达缅甸勐波县。到达缅甸后,小李才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因为疫情的关系,缅甸的烧烤生意并不好做,无所事事的小李开始接触赌博,很快就将身上的钱全部输完了,之后还多次叫家人汇款用于赌博。在缅甸待了5个月左右,钱花光了的小李和另外两个朋友商量着一起回国,于是他们联系了当地的“蛇头”,花了3000块偷渡回中国,后被中国边检站查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根据2012年12月12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天上不会掉馅饼,脚踏实地才是真。缅甸不是“发财”天堂,更不是法外之地。所谓高薪“打洋工”的背后,极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陷阱,轻易便会掉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大家要时刻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被眼前的利益蒙蔽,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与涉赌涉诈违法活动,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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