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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小李听朋友说缅甸钱好挣,有轻轻松松月入几万的“高薪好工作”。小李对此十分心动,于是在没有任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从云南省孟连县非法出境,到达缅甸勐波县。到达缅甸后,小李才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因为疫情的关系,缅甸的烧烤生意并不好做,无所事事的小李开始接触赌博,很快就将身上的钱全部输完了,之后还多次叫家人汇款用于赌博。在缅甸待了5个月左右,钱花光了的小李和另外两个朋友商量着一起回国,于是他们联系了当地的“蛇头”,花了3000块偷渡回中国,后被中国边检站查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