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反诈意识,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免疫力”,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7月11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组织干警在县实验小学路段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摆摊设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讲解,向群众讲解诈骗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段,特别提醒他们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或短信,不要点击任何陌生的链接和提供验证码,更不要向陌生人账户汇款。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反诈宣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用真实案例向群众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形成人人参与反诈的良好法治环境,为百姓牢筑“防诈墙”打下坚实基础。此次反诈骗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由此延伸出的下游犯罪也呈现出高发态势,犯罪分子紧跟社会热点,花样百出的诈骗手段令人防不胜防,反诈宣传更应常态化,重打击更要重防范,下一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将扩大宣传范围,将打击防范电信、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宣传中,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防骗、识骗、拒骗能力,为助力构建平安资溪、实现全民反诈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醒】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1、要注意避免个人资料外泄,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尽量不要在ATM机上操作,应到柜面直接办理。切勿相信“银行账户涉及犯罪”等谎言。
2、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当接到疑似诈骗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尤其是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不要轻易汇款,应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商量解决或咨询公安机关;公安部门不可能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指导您转账、设密码。
3、不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4、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不良信息,要主动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电信监管部门举报。
5、催缴电话费是电信部门对客户使用正常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的一种商业服务手段,不可能直接转接公、检、法等执法部门。
6、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直接打电话进行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的电话类型。
7、任何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当事人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公证账户、安全账户进行存款保护的,千万不要轻信。
8、要提醒在家里的中老年同志,要保守好家庭以及个人的各类信息,如银行账号、银行密码、家庭住址等。中老年同志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防止受骗。
9、认真审视分析每一条信息和每一个来电,不轻信他人之言,遇事多与家人协商、或以直接回拨号码等方法进行甄别。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