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组干发【2020】1号
关于曾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曾莉同志(女)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明华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王爱娟同志(女)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科科长职务;
王彩飞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职务;
程明旺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免去:
肖园泉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查科科长职务;
宁文胜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