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1.2017年度全县政法系统“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邓 晶(女)、程明旺;
2.2017年度抚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王爱娟(女);
3.2017年度“五一”劳动奖章:吴慧红;
4.抚州市“四进四联四帮”活动2017—2018年度先进个人:陆旭华。
集体:
1.2017年度“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2.2017年度全县目标管理考评五类单位三等奖: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3.2017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4.2017年度全县政法系统“为民创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侦查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