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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组干发〔2018〕3号中共资溪县委组织部文件,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程明旺、闫 琴(女)、彭梦佳(女)等三位同志定为科员级。
以上同志的定级时间从2018年3月1日开始计算。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