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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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8  作者:  新闻来源:抚州市全媒体中心  【字号: | |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9216日在资溪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全力服务中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绿色发展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35人,提起公诉22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11人,公安机关受理后予以立案。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共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生态修复建议9份,督促补植复绿,恢复林地40余亩,修复矿山4座。针对一家已经停产三年的矿山恢复生产的问题,邀请了专家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仍存在安全隐患,遂向县安监局提出检察建议,县安监局对检察建议全部采纳,目前该矿山已停产整顿。

  着力提升检察优质服务。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与应用,一站式服务平台正式运行,拓宽了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网上信访等方式,共接待群众来访2153人次,来信11件。先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宣传和12309检察服务宣传周等活动,共发放资料1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全面开展救助工作,并将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作为重点救助对象。2018年,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其中,向一位失学未成年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重新回归校园。为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与县扶贫和移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办法(试行)》。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465人,提起公诉5887人。其中,批准逮捕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5人,提起公诉78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10人,提起公诉1015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类犯罪案件1325人,提起公诉823人。

  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引导侦查活动合法规范,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人,监督撤案11人,纠正漏捕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向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2份。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针对1起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外出情形,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件,审查后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法院已裁定再审并改判1件。认真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纠正违法审判活动检察建议1份。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了扫黑除恶专项案件办案组。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衔接与配合,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协作办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依法对宜黄县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管常庆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提起公诉。

  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2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予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4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运用附条件不起诉机制,对2名考验期满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工作效率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人员分类定岗,设置了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两种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轮案机制,促进办案均衡。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绩效考核等机制,通过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查、履职评价等方式,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积极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院4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59件,有力提升了一线办案力量。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实施意见》,有效地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驶入健康发展快车道。制定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暂行办法》,加强检察内设机构协作配合,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开展以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前检察建议5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进行监督。去年针对一起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向县市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该案引起了县市管局的高度重视,在对涉案餐馆依法作出处罚后,又在中高考期间,开展了以食品护校园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从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践行新机制凸显新成效。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对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同一个办案组负责到底,共办理案件2039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推进速裁程序落实,依法快速办结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1件,所提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出台了《资溪县人民检察院逮捕诉讼化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在全市首次启动逮捕诉讼化审查程序,办理了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通过充分听取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方等三方意见,最后对项某某决定不批准逮捕。率先出台《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常用刑事检察文书流转/签发单规范用语》,被市检察院采用并转发至各县(区)院参照执行。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受理纪委监委移送起诉案件33人,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干警政治站位高度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每周例会和党小组等会议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政治素养。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

  加强综合能力建设,提升干警业务水平深度积极开设法律讲堂,认真组织员额检察官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进行详细讲解,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的专业知识水平。主动参加上级党委、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综合能力,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4人次。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干警思想防线硬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制定了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查摆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落实。深化党规党纪日常教育,筑牢干警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深入推进检务督察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检察干警作风纪律监督,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干警进行了约谈提醒。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树立检察良好形象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检察知晓度。充分利用媒体传播检察正能量,积极对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强化检察业务宣传。持续打造阳光检察,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条,公开法律文书62份,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完善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机制,共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提升检察工作知晓度,努力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支持检察。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制定了《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去年,共邀请3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12309主题宣传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部署落实。

  各位代表,我院2018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司法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切实以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工作目标,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推进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建设秀美和谐智慧幸福的纯净资溪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融入县委政府工作大局,立足履行检察职能,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举措。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全力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开展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专题教育,牢固树立干警执政为民、执法为公意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平安资溪建设。

  二是继续推进公益诉讼,进一步维护公共利益。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强化线索摸排、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协作,全力打造公益诉讼工作品牌。

  三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坚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机构整合、职能优化。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四是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牢记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既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法治责任,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做深、做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实地调研等活动,认真倾听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关注事项,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治干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问题,着力改进干警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创新,积极作为,努力开创资溪检察事业新局面,为纯净资溪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针对一些被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主动进行修复的一种现代司法理念。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在依法批捕起诉的同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切实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损害降低程度。二是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运用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多种手段,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与补偿,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通过同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的建设应用,打造实体12309、网上12309、掌上12309、热线12309”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检察服务综合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一个窗口一站式检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等新需求,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提高检察机关办事效率和公信力。

  【检察官权力清单】20183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和相关业务司法办案权限,制定了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逐项列明了检察官的职权,明确了检察官的职责所在。通过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科学划分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权责,突出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确保了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公益诉讼】包含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定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检察机关将批捕的部门和起诉的部门合并,对本院办理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的办案模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速裁程序】20181026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增加了速裁程序的规定,是指对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的,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应当当庭宣判。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十日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逮捕诉讼化审查】指通过诉讼式的逮捕听证,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和办案民警同时在场,就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举证,既可以充分听取双方的辩护意见,又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从而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辩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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